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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图形编辑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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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偏移复制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偏移】
命令行:OFFSET  (快捷O)
工具栏:
可以对指定的直线、圆弧、圆等对象作偏移复制。在实际应用中,常利用【偏移】命令的这些特性创建平行线或等距离分布图形。
注意:使用【偏移】命令复制对象时,对直线段、构造线、射线作偏移,是平行复制。对圆弧作偏移后,新圆弧与旧圆弧同心且具有同样的包含角,但新圆弧的长度要发生改变;对圆或椭圆作偏移后,新圆、新椭圆与旧圆、旧椭圆有同样的圆心,但新圆的半径或新椭圆的轴长要发生变化。
三、阵列复制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阵列】
 命令行:ARRAY
 工具栏:
打开【阵列】对话框,可以在该对话框中设置以矩形或者环形方式阵列复制对象。
注意:(1)行距、列距和阵列角度的值的正负性将影响将来的阵列方向:行距和列距为正值将使阵列沿X轴或者Y轴正方向阵列复制对象;阵列角度为正值则沿逆时针方向阵列复制对象,负值则相反。如果是通过单击按钮在绘图窗口中设置偏移距离和方向,则给定点的前后顺序将确定偏移的方向。
(2)预览阵列复制效果时,如果单击【接受】按钮,则确认当前的设置,阵列复制对象并结束命令;如果单击【修改】按钮,则返回到【阵列】对话,
框,可以重新修改阵列复制参数;如果单击【取消】按钮,则退出【阵列】命令,不做任何编辑。
7.5 移动、旋转和缩放对象
一、移动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移动】
 命令行:MOVE (快捷键M)
工具栏:
移动对象是指对象的重定位。可以在指定方向上按指定距离移动对象,对象的位置发生了改变,但方向和大小不改变。
二、旋转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旋转】
命令行:ROTATE (ro)
工具栏:
将对象绕基点旋转指定的角度。
注意:使用系统变量ANGDIR和ANGBASE可以设置旋转时的正方向和0角度方向。用户也可以选择【格式】|【单位】命令,在打开的【图形单位】对话框中设置它们的值。
三、缩放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缩放】
命令行:SCALE 
工具栏:
可以将对象按指定的比例因子相对于基点进行尺寸缩放。
7.6 拉伸、拉长
一、拉伸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拉伸】
命令行:STRETCH
工具栏:
可以移动或拉伸对象,操作方式根据图形对象在选择框中的位置决定。执行该命令时,可以使用交叉窗口方式或者交叉多边形方式选择对象,然后依次指定位移基点和位移矢量,AutoCAD将会移动全部位于选择窗口之内的对象,而拉伸(或压缩)与选择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
对于直线、圆弧、区域填充和多段线等对象,若其所有部分均在选择窗口内,那么它们将被移动,如果它们只有一部分在选择窗口内,则遵循以下拉伸规则。
1、直线:位于窗口外的端点不动,位于窗口内的端点移动。
2、圆弧:与直线类似,但在圆弧改变的过程中,圆弧的弦高保持不变,同时由此来调整圆心的位置和圆弧起始角、终止角的值。
3、区域填充:位于窗口外的端点不动,位于窗口内的端点移动。
4、多段线:与直线或圆弧相似,但多段线两端的宽度、切线方向及曲线拟合信息均不改变。
5、其他对象:如果其定义点位于选择窗口内,对象发生移动,否则不动。
其中圆对象的定义点为圆心,形和块对象的定义点为插入点,文字和属性定义的定义点为字符串基线的左端点。
二、拉长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拉长】
命令行:LENGTHEN 
工具栏:
可修改线段或者圆弧的长度。
7.7 修剪与延伸对象
一、修剪对象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修剪】
命令行:TRIM(快捷键tr)
工具栏:
注意:在AutoCAD 2010中,可以作为剪切边界的对象有直线、圆弧、圆、椭圆或椭圆弧、多段线、样条曲线、构造线、射线以及文字等。剪切边也可以同时作为被剪边。默认情况下,选择要修剪的对象(即选择被剪边),系统将以剪切边为界,将被剪切对象上位于拾取点一侧的部分剪切掉。如果按下Shift键,同时选择与修剪边不相交的对象,修剪边将变为延伸边界,将选择的对象延伸至与修剪边界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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