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处描述的多数对象捕捉只影响屏幕上可见的对象,包括锁定图层上的对象、布局视口边界和多段线。不能捕捉不可见的对象,如未显示的对象、关闭或冻结图层上的对象或虚线的空白部分。而且,仅当提示输入点时,对象捕捉才生效。 (一)设置对象捕捉 执行方式 下拉菜单:【工具】|【草图设置】 命令行:DDOSNAP/DSETTINGS 状态栏:【对象捕捉】按钮(功能仅限于打开与关闭) 功能键:F3(功能仅限于打开与关闭) 快捷菜单:将光标置于【对象捕捉】按钮上,右击,选择【设置】按钮 (二)对象捕捉的方法和模式 AutoCAD提供了3种执行对象捕捉的方法: 1 利用命令实现对象捕捉。 2 利用工具栏实现对象捕捉。 3 利用快捷菜单实现对象捕捉。 对象捕捉的模式及其功能,与工具栏图标及快捷菜单命令相对应,下表将对捕捉模式进行介绍。 对象捕捉模式 列出可以在执行对象捕捉时打开的对象捕捉模式。 端点 捕捉到圆弧、椭圆弧、直线、多行、多段线线段、样条曲线、面域或射线最近的端点,或捕捉宽线、实体或三维面域的最近角点。 中点 捕捉到圆弧、椭圆、椭圆弧、直线、多行、多段线线段、面域、实体、样条曲线或参照线的中点。 中心 捕捉到圆弧、圆、椭圆或椭圆弧的中心。 节点 捕捉到点对象、标注定义点或标注文字原点。 象限 捕捉到圆弧、圆、椭圆或椭圆弧的象限点。 交点 捕捉到圆弧、圆、椭圆、椭圆弧、直线、多行、多段线、射线、面域、样条曲线或参照线的交点。“延伸交点”不能用作执行对象捕捉模式。 注意如果同时打开“交点”和“外观交点”执行对象捕捉,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交点”和“延伸交点”不能和三维实体的边或角点一起使用。 延伸 当光标经过对象的端点时,显示临时延长线或圆弧,以便用户在延长线或圆弧上指定点。 注意在透视视图中进行操作时,不能沿圆弧或椭圆弧的延伸线进行追踪。 插入点 捕捉到属性、块、形或文字的插入点。 垂足 捕捉圆弧、圆、椭圆、椭圆弧、直线、多线、多段线、射线、面域、实体、样条曲线或构造线的垂足。 当正在绘制的对象需要捕捉多个垂足时,将自动打开“递延垂足”捕捉模式。可以用直线、圆弧、圆、多段线、射线、参照线、多行或三维实体的边作为绘制垂直线的基础对象。可以用“递延垂足”在这些对象之间绘制垂直线。当靶框经过“递延垂足”捕捉点时,将显示 AutoSnap 工具提示和标记。 切点 捕捉到圆弧、圆、椭圆、椭圆弧或样条曲线的切点。当正在绘制的对象需要捕捉多个垂足时,将自动打开“递延垂足”捕捉模式。可以使用“递延切点”来绘制与圆弧、多段线圆弧或圆相切的直线或构造线。当靶框经过“递延切点”捕捉点时,将显示标记和 AutoSnap 工具提示。 注意当用“自”选项结合“切点”捕捉模式来绘制除开始于圆弧或圆的直线以外的对象时,第一个绘制的点是与在绘图区域最后选定的点相关的圆弧或圆的切点。 最近点 捕捉到圆弧、圆、椭圆、椭圆弧、直线、多行、点、多段线、射线、样条曲线或参照线的最近点。 外观交点 捕捉不在同一平面但在当前视图中看起来可能相交的两个对象的视觉交点。 “延伸外观交点”不能用作执行对象捕捉模式。“外观交点”和“延伸外观交点”不能和三维实体的边或角点一起使用。 注意如果同时打开“交点”和“外观交点”执行对象捕捉,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平行 将直线段、多段线线段、射线或构造线限制为与其他线性对象平行。指定线性对象的第一点后,请指定平行对象捕捉。与在其他对象捕捉模式中不同,用户可以将光标和悬停移至其他线性对象,直到获得角度。然后,将光标移回正在创建的对象。如果对象的路径与上一个线性对象平行,则会显示对齐路径,用户可将其用于创建平行对象。 注意使用平行对象捕捉之前,请关闭 ORTHO 模式。在平行对象捕捉操作期间,会自动关闭对象捕捉追踪和 PolarSnap。使用平行对象捕捉之前,必须指定线性对象的第一点。 |